央廣網武漢5月18日消息(記者周嘉旎)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武漢市將立法整治汽車尾氣排放,“汽車冒黑煙罰款500元,校前停車3分鐘以上必須熄火”等條文已經寫入正在制定的《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條例的征求意見稿當中明確提出,黑煙車上路最高罰款500元。要求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保持機動車配置的排氣污染控制裝置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擅自拆除或閑置這個裝置,違者將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改,並且處於1000元-1萬元的罰款。在武漢行駛或使用的機動車不得排放黑煙等明顯的可視污染物,違者將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達到排放標準,並且處以200-500元不等的罰款。
  另外,還要求停車3分鐘以上要“熄火”。在機動車排放污染預防和控制方面,征求意見稿格外強調“環保駕駛”,規定在學校、賓館、商場、公園、辦公場所、社區、醫院周邊以及停車場等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機動車的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的,應當熄滅發動機。
  機動車的環保檢驗結果超過本市執行的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是使用人應當進行維修,經過維修之後,機動車所有人要憑藉這個維修結算清單到原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進行複檢。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的超標的將由環保部責令機動車所有人限期整改,並且處以200元的罰款,逾期沒有整改繼續上路行駛的由環保部門處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罰款。
  同時還要求,車輛拒絕環保抽驗的要罰款200元,市區環境保護的主觀部門可以通過機動車停放的抽檢道路特選等方式,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實施環保監督檢測,被抽檢者不能拒絕,如果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絕監督抽測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整改,並且按照每車每次處以200元的標準進行罰款。  (原標題:武漢將立法整治汽車尾氣 停車3分鐘以上必須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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